MPF (下稱強積金) 取消對沖?剛發表的施政報告提及,特首林鄭月娥計劃於本屆政府任期內(即2022年或以前)獲得立法會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並在通過法例修訂後兩年實施。雖然這個理念很好,但若要獲得立法會內一眾建制派或商界議員支持,相信亦有困難。難怪有網民回應:「聽住先啦!」
根據現時勞工法例,打工仔如被公司解僱,而他的年資已滿2年,即享有遣散費。計算方法是:月薪的三分二金額,乘以服務年資。若年資逾5年的打工仔,因不獲續約或健康理由而辭職,可獲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跟遣散費相同。
遣散費 由月薪及年資計算
在現時的強積金對沖安排下,僱主可從員工的強積金賬戶內,將僱主供款部分,提取相等的金額以作抵銷需付出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舉例,如果你是僱主,一直有幫A員工供強職金(僱主部分)。假若你解僱A員工,你便需向A員工支付長期服務金 / 遺散費3萬元。這3萬元從何而來?作為僱主的你,即可將你一直幫A員工供的強積金(僱主部分),拿出來作支付。(見下表)
所以,曾經有不少「少年」在成功博炒,獲得公司賠償後,在人前沾沾自喜,但其實這只不過是僱主在「少年」的銀行戶口中,拿錢出來,賠給「少年」罷了。
MPF 變遣散費 變相削員工退休保障
僱主要從打工仔的強積金賬戶內提取「僱主供款」,除需透過強積金受託人安排外,或可能需要打工仔書面確認已收妥該筆款項。 與此同時,打工仔的強積金自會減少,變相退休後可用的錢少了,而這就是強積金「對沖」為何一直備受爭議的原因。
而因應取消「對沖」會令僱主利益受損,政府將會補貼中小微企或需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有關資助金額將達293億元。
此外,早前政府亦建議設立專項儲蓄戶口,協助僱主為其日後的潛在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早作儲蓄,以減低支付有關款項的財政壓力。具體來說,就是指僱主需按僱員每月收入1%向專項戶口供款,直至達到所有僱員年度收入的15%,即可暫停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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