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 (新冠肺炎、武漢肺炎、COVID-19) 疫情肆虐,口罩、消毒酒精、酒精搓手液、消毒濕紙巾等防疫用品需求急贈,市民透過各種途徑搶購。消委會在今年首3個月,便接獲超過760宗有關透過社交平台購買防疫產品的投訴,當中包括賣家收款後失蹤、遲遲不發貨、退款被收手續費等問題。
中伏位1:口罩賣家收款後失蹤 無從追討
投訴人李小姐在2月初急需購買口罩,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一則代購網站銷售日本口罩的帖文,透過社交平台傳送訊息聯絡賣家,表示2月中到貨,並提供二維條碼 (QR Code) 予李小姐付款。李小姐一星期後追問進度,賣家承諾最遲2月20日到貨。至2月下旬,李小姐發現該社交平台專頁沒有更新,並且無法再傳送訊息,後來更刪除了社交賬號,知道被騙,便聯絡消委會求助,並轉介警方調查。
中伏位2:酒精消毒液「現貨」發售 遲遲收不到貨
投訴人楊小姐2月初看到B公司在社交平台專頁銷售日本酒精消毒液,標明現貨發售,大約3至5天送貨,於是購買了4支。不過楊小姐等候近兩星期仍未見訂單狀態更新,社交平台專頁又沒有任何消息,她便透過各種通訊方式嘗試聯絡B公司,亦沒有回音,並發現專頁內有不少買家就同樣情況留言。楊小姐在付款近一個月,向消委會投訴。其後B公司指問題因訂單急增及人手不足所致,已在接獲消委會查詢時寄出貨品,楊小姐亦已收貨。
中伏位3:韓國口罩發貨期延誤 退款要扣手續費
投訴人張先生於1月中看見社交平台專頁一則銷售韓國口罩的帖文,預計2月中至2月底到貨,張先生便按指示登入C公司網站購買。由於口罩銷售情況緊張,C公司在2月初再次發帖,預計2月中至2月底到港,若然顧客不想等候可在2月14日前填表退款,如最終未能交付口罩,則於3月15日後扣除3%手續費後退回貨款。張先生繼續等候,C公司於2月下旬再次發帖解釋因應韓國當地口罩供應緊張,估計無法於3月前抵港,張先生大感無奈,並認為並非消費者主動取消交易,而是C公司無法按承諾交付貨品,收取3%手續費不合理,故向消委會投訴。C公司則強調帖文中已說明退款需扣除3%手續費,而張先生並未於限期前提交表格,故此退款稍後陸續處理。
社交平台購防疫產品 4點防中伏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社交平台上購買防疫產品時,需要留意:
1. 付款方式如銀行戶口轉賬、信用卡或某些付款平台可追查收款人資料,或可循申訴或退款機制退款。
2. 審視商戶是否有提供充足的資料,及以客戶評價評估商譽。
3. 考慮「現貨」及「預售」貨品的到貨時間,並適時向商戶跟進。
4. 細閱銷售條款,並保留銷售帖文及商戶聯絡訊息截圖,有需要時作為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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