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超賣如何處理? 消委會就航空公司超賣情況向15間公司作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公司未有在網站列出超賣時的安排及賠償細節,當中只有2間航空公司列出詳細條款及實際賠償金額,變相客人遇上超賣時,保障成疑。故此,消委會提出4招,教大家面對超賣時,如何應對。
乘客被迫轉機 只獲賠$300
消委會於2018年1月至11月共接獲航空公司超賣機票個案12宗,其中有投訴人原乘坐香港前往上海虹橋機場的航班,當天已提早2.5小時到機場辦理登機,但因航空公司超賣而需轉乘另一由香港前往上海蒲東機場的航班,時間更比原先航班延遲50分鐘。是次安排令投訴人花多一倍時間和金錢乘車到目的地,但航空公司卻以替代航班未達指定延誤時間(4小時)為由,拒絕賠償。即使消委會介入,航空公司亦只提供心意禮金$300。
被拒登機 僅兩公司列明賠償額
雖然航空公司超賣機票無可厚非,但亦有責任保障乘客利益。一般而言,航空公司會先徵詢乘客意願,看看有否乘客願自行放棄機位。若自願人數不足,部分乘客便有機會於非自願情況下被拒登機,但就相關賠償細則,在15間航空公司中,只有加拿大航空及美國聯合航空的條款較清晰,表明在非自願情況下被拒登機,公司將為受影響乘客安排替代航班,及提供額外現金賠償,並列出實際賠償金額。其他公司大多表示「按適用政策或法例賠償」,而賠償方法、金額或計算準則,乘客完全無法知曉。
消委會職員曾以消費者身份,分別向15間航空公司查詢其超賣條款,結果發現6成員工表示沒有超賣的相關資料;3成表示不清楚相關做法、公司沒有相關指引,及須由機場同事按情況處理。
消委會亦嘗試向5間網上平台及10間傳統旅行社查詢有關政策,旅行社表示他們只屬中介,而超賣為航空公司內部政策,建議市民可預早於網上辦理登機手續及揀選座位,以減低因超賣而被拒登機的機會。
機票超賣如何處理? 消委會教你4個方法
消委會亦建議,若不幸遇上超賣:首先,應向航空公司問清賠償細節及安排替代航班詳情;其次,若安排轉乘其他航空公司航班,會否退回機票差價;第三,若被安排乘座翌日航班,會否補償有關損失,如住宿費、交通費等等;第四,若須乘座交通工具到指定機場乘座替代航班,航空公司會否承擔有關費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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