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抗疫基金】政府「保就業」計劃HK$9,000人工資助 5月25日起接受申請 詳請解說

政府「保就業」計劃$9000人工資助出一半糧詳請及申請

「保就業」計劃HK$9,000人工資助如何申請?受新型冠狀病毒 (新冠病毒、武漢肺炎、COVID-19) 疫情影響,經濟大受打擊,政府成立「防疫抗疫基金」紓困,當中「保就業」計劃會向僱主提供一半薪金資助,每位員工上限HK$9,000,協助大小企業度過難關。第一期計劃將於5月25日起接受申請六至八月的工資補貼,以下將為大家介紹申請資格及詳情。

「保就業」計劃詳情

「保就業」計劃 申請及發放日期

第一筆「保就業」計劃補貼於2020年5月25日07:00至6月14日期23:59間接受網上申請,並預計大部分僱主或自僱人士可在提出申請後3至4個星期獲發放6月至8月工資補貼。 第二筆補貼將於2020年9月發放,政府將於稍後公布申請詳情。

「保就業」計劃 申請資格

凡所有為僱員作強積金供款 (包括集成信託計劃及行業計劃),或有設立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不分行業,均符合申請資格。申請第一期 (6至8月份的補貼),須於2020年3月31日或以前已開設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戶口。

下列人士亦可得到「保就業」計劃資助:

  • 集成信託計劃及行業計劃下並有為他們作強制性供款的「一般僱員」(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連續受僱60日或以上);
  • 集成信託計劃及行業計劃下65歲或以上的僱員;
  • 2020年3月31 日或之前已開設,並於當日仍未取消強積金戶口的自僱人士 (一筆過 HK$7,500資助)。

不合資格申請「保就業」計劃資助的僱主/員工包括:

  • 政府、法定機構、政府資助機構;
  • 在「餐飲處所(社交距離)資助計 劃」下已遞交申請的持牌人,無論申請是正在處理或已獲批准;
  • 政府資助機構旗下由政府全數資助工資的員工;
  • 政府外判服務承辦商/顧問公司旗下專職為這些合約提供服務的員工;
  • 集成信託計劃及行業計劃下「臨時僱員」(年滿 18 歲至未滿 65 歲,從事建造業或飲食業,按日僱用或僱用一段少於60日的固定期間);
  • 已申請教育局「校巴服務提供者資助計劃」津貼,主業為校巴司機、學校私家小巴司機及保姆的自由作業者;
  • 已申請旅遊事務署「以接載旅客為主的旅遊服務巴士司機 支援計劃」津貼,主業為旅遊服務巴士司機的自由作業者。

如果資助機構或外判服務承辦商顧問公司的員工同時有為其他私人合約工作,而工資並非全數由政府資助,並符合上述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計劃條件,仍可獲得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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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就業」計劃 薪金資助金額

申請第一期補貼的僱主可選擇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的任何一個月份作為「指定月份」,以這個月的僱員人數及工資,計算補貼。僱主可領取的補貼總額並無上限,但每名員工的補貼設有限額。

18-64 歲「一般僱員」資助金額:

以實際工資的50%計算,工資上限為每月HK$18,000,最高補貼額每月HK$9,000。

65 歲或以上僱員資助金額:

有自願性強積金供款及基本工資,以實際工資的50%計算,工資上限為每月HK$18,000,最高補貼額每月HK$9,000。
有自願性強積金供款時但無基本工資,以「指定月份」自願性供款的10倍計算,最高補貼額為每月HK$9,000。

綠色小巴或渡輪 營辦商僱主,不可同時申請運輸署為65歲或以上僱員而設的綠色小巴或渡輪僱員特設的補貼計劃。

「保就業」計劃 HK$9,000資助申請條款

申請「保就業」計劃時,僱主須授權強積金受託人及由政府委聘的「保就業」計劃代理人 (ESS processing agent),提供及接收強積金紀錄 (包括僱員人數和工資) 的證明書。

僱主須同時簽署承諾書,承諾:

  • 在接受政府工資補貼期間不會裁員;及
  • 將政府工資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

不過,計劃並無規定僱主於補貼期內不能減薪。

在審批申請過程及完成審批,「保就業」計劃秘書處/計劃代理人將會核實僱主提交的資料,並會到被抽查的僱主機構作現場審核。同時會公布已領取補貼的僱主名單、受惠僱員總數及補貼額。若僱主濫用或違反計劃條件,僱員或社會人士可向當局舉報。

違反承諾罰則

收回補貼金額

如未有將當月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僱員同一月份的工資,政府將收回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金額。

個別月份 (6、7、8月) 政府取回補貼額 = 補貼額  – 實際向僱員支付的總薪酬開支

罰款計算方法

補貼期間任何一個月 (6、7、8月) 有支薪的僱員人數 (實際有支薪者),少於2020年3月無論有否支薪的僱員總數,僱主須向政府支付罰款。

罰款 = 補貼額 x 僱員減幅百分率 x 罰款百分率

僱員減幅百分率 = (2020年3月僱員總數 (無論當時有否支薪) – 接受補貼月份 (6/7/8月) 有支薪僱員人數) / 2020年3月僱員總數 (無論當時有否支薪) x 100%

2020年3月僱員總數 (無論當時有否支薪) 罰款百分率
<10 10%
10 – 49 20%
50 – 90 40%
100 – 499 60%
≥ 500 80%

例子一:

2020年3月僱員總數:5人
工資補貼總額 (6月至8月):HK$120,000 (即每月補貼HK$40,000)
適用的罰款百分率:10%

月份 有支薪
僱員人數
總薪酬開支 政府取回
補貼額
裁員罰款
六月 3 HK$60,000 HK$0
HK$40,000 x 40% (僱員減幅)
x 10% (罰款)
= HK$1,600
七月 5 HK$30,000 HK$40,000
-HK$30,000
=HK$10,000
HK$0
八月 7 HK$70,000 HK$0 HK$0

總罰款 = HK$1,600 + HK$10,000 = HK$11,600

例子二:

2020年3月僱員總數:1,000人
工資補貼總額 (6月至8月):HK$15,000,000 (即每月補貼HK$5,000,000)
適用的罰款百分率:80%

有支薪僱員人數 總薪酬開支 政府需要取回之補貼額
因裁員需繳付之罰款
六月 900 600萬 HK$0
500萬
x 10% (僱員減幅)
x 80% (罰款)
= 40萬
七月 1,000 480萬 500萬
-480萬
=20萬
HK$0
八月 1,200 1,080萬 HK$0 HK$0

總罰款 = HK$200,000 + HK$400,000 = HK$600,000

「保就業」計劃 HK$9,000申請所需資料

強積金計劃僱主:

  • 商業登記證或其他機構登記相關資料;
  • 強積金受託人名稱;
  • 強積金計劃名稱(涵蓋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參與的所有強積金計劃)及註冊/參與編號;
  • 僱主持有的銀行戶口編號;
  • 上載銀行月結單的掃描副本。

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僱主:

  • 商業登記證或其他機構登記相關資料;
  • 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名稱,其強積金豁免編號和職業退休計劃註冊/豁免編號;
  • 僱主持有的銀行戶口編號;
  • 2020年3月合資格僱員的人數 ,並以指定表格填妥符合申請資格的僱員資料,包括每名僱員在「指定月份」的工資;
  • 上載積金局發出的豁免證明書掃描副本;
  • 上載銀行月結單的掃描副本;
  • 上載填妥的指定表格。

自僱人士:

  • 強積金受託人名稱;
  • 強積金計劃名稱(涵蓋所有強積金計劃)及註冊/參與編號;
  • 自僱人士持有的銀行戶口編號;
  • 上載銀行月結單掃描副本。

「保就業」計劃 HK$9,000資助詳情查詢

電郵:[email protected]
熱線:1836-122

www.ess.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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